站点首页 免费资料 会员资料 医学动态 医学图库 医学论文 访客留言 
《江南医学》搜索: 文章 下载
当前位置: 江南医学 > 医学动态 > 医学法规 > 新闻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7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我部审核,已批准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家单位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6号)

二、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7号)

三、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8号)

四、胜利油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9号)

五、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10号)

六、山东电力研究院(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11号)

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放射防护)

  (卫职技字〔2006〕第A-012号)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发布时间: 2007-01-29

[江南医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您的评论 加入到收藏夹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医学课件 教学考试 医学图书
    【本站声明】江南医学刊载的部分内容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及转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友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