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勘误“小儿热咳清胶囊”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 |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关于勘误“小儿热咳清胶囊”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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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典中发〔 2007 〕 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小儿热咳清胶囊”为中药三类新药, 2003 年转为正式标准,转正标准编号为 WS 3 - 322 ( Z - 069 )- 2003 ( Z )。经我会核查,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制法】项下“制成 500 粒( 0.4g )、 1000 粒( 0.2g ) ” ,应更正为“制成 1000 粒( 0.4g )、 2000 粒( 0.2g ) ” 。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请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通知有关生产企业。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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