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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卫发电[20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定于2007年3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二)总结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部署2007年重点工作。  (三)表彰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大会交流和讨论。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于2007年3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会期 两天,3月22日报到(北京国谊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电话:010-68316611)。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卫生监督处处长、卫生监督所(局)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主管局长、卫生监督处处长;卫生部有关司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同时邀请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要求全体代表届时着卫生监督服参加会议,请按照着装规定提前做好准备。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请将代表回执于3月15日前传真至卫生部监督局综合处。 联系人:何翔、王冀、妥佳,联系电话:010-68792648、010-68792399、010-68792954,传真:010-68792387。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北  京 3人 天  津 3人 河  北 3人 山  西 3人 内蒙古 3人 辽  宁 7人(含沈阳、大连市各2人) 吉  林 5人(含长春市2人) 黑龙江 5人(含哈尔滨市2人) 上  海 3人 江  苏 7人(含南京市及雨花区各2人) 浙  江 7人(含杭州、宁波市各2人) 安  徽 3人 福  建 5人(含厦门市2人) 江  西 3人 山  东 9人(含济南、青岛和章丘市各2人) 河  南 3人 湖  北 5人(含武汉市2人) 湖  南 3人 广  东 7人(含广州、深圳市各2人) 广  西 3人 海  南 3人 重  庆 3人 四  川 5人(含成都市2人) 贵  州 3人 云  南 3人 西  藏 3人 陕  西 5人(含西安市2人) 甘  肃 3人 青  海 3人 宁  夏 3人 新  疆 3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人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人(其中国家CDC、营食所、职业卫生所、辐射安全所、环境所各1人)

      附件2: 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 20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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