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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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发电[20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定于2007年3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二)总结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部署2007年重点工作。
(三)表彰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大会交流和讨论。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于2007年3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会期
两天,3月22日报到(北京国谊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电话:010-68316611)。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卫生监督处处长、卫生监督所(局)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主管局长、卫生监督处处长;卫生部有关司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同时邀请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要求全体代表届时着卫生监督服参加会议,请按照着装规定提前做好准备。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请将代表回执于3月15日前传真至卫生部监督局综合处。
联系人:何翔、王冀、妥佳,联系电话:010-68792648、010-68792399、010-68792954,传真:010-68792387。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北 京
3人
天 津
3人
河 北
3人
山 西
3人
内蒙古
3人
辽 宁
7人(含沈阳、大连市各2人)
吉 林
5人(含长春市2人)
黑龙江
5人(含哈尔滨市2人)
上 海
3人
江 苏
7人(含南京市及雨花区各2人)
浙 江
7人(含杭州、宁波市各2人)
安 徽
3人
福 建
5人(含厦门市2人)
江 西
3人
山 东
9人(含济南、青岛和章丘市各2人)
河 南
3人
湖 北
5人(含武汉市2人)
湖 南
3人
广 东
7人(含广州、深圳市各2人)
广 西
3人
海 南
3人
重 庆
3人
四 川
5人(含成都市2人)
贵 州
3人
云 南
3人
西 藏
3人
陕 西
5人(含西安市2人)
甘 肃
3人
青 海
3人
宁 夏
3人
新 疆
3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人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人(其中国家CDC、营食所、职业卫生所、辐射安全所、环境所各1人)
附件2:
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 20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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