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 |
|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
|
国食药监注[2007]107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天佑药业有限公司在申请“复方杏香兔耳风颗粒”延长保护期中,临床试验资料存在造假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工作中同品种管理等问题的复函》(国办函〔1995〕1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局决定提前终止上述两家企业该品种的中药品种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天佑药业有限公司的“复方杏香兔耳风颗粒”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 二、请你局收回该品种《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第20060450号、第20060451号),并上交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销毁。 三、废止上述两家企业该品种《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批件》(第2006079号、第2006190号)。
|
|
| [江南医学>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
| 医学课件 | 教学考试 | 医学图书 | ||
|
网友评论:(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www.zhenduan.net
[百度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