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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非营利性质不能变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社区卫生机构非营利性质不能变

 

  中国新闻网消息, 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7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演播室时表示,中国30万个卫生机构私人办的占了一半以上,但社区卫生私人办的不是很多。他强调,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机构的性质是不能变的,是非营利的。

    蒋作君介绍,总的来讲,中国的卫生机构是30万个,私人办的占了一半以上,但是社区卫生这一块,私人办的还不是很多,因为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蒋作君认为,个人办社区卫生不像办医院那样有积极性,因为办医院是营利性的,社区卫生服务是非营利性的,所以积极性没有那么高。社会力量在考虑办医院还是办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可能更偏向办医院,因为那是营利性的。

    蒋作君表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因为人均资源不足,要壮大卫生资源,要发挥多个积极性。社会力量参加社区卫生服务我们是鼓励的,在国务院的指导意见里也明确规定,准入条件都是一样的,只要符合条件,社区卫生布局比较合理,都是能够得到批准的。

    蒋作君强调,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机构的性质也是不能变的,它是非营利的,社会力量办,办成营利机构也不行,不管哪个办,性质不能变,它是非营利的。社会力量办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因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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