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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药店开票不规范 消费者购药时要多留个心眼 | |
|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2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部分药店开票不规范 消费者购药时要多留个心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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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秦都市报》报道,消费者在药店购药后,发现降压药不管用,去找商家理论时却发现当初开的发票也是“冒牌货”。 据伍先生反映,今年2月他在西安市“天启药店”购买了两盒降血压的“天启平压袋”,当时商家称药品对高血压引起的头晕、头疼、耳鸣、失眠等症状有良好的缓解作用,如不见效就退款。谁知按说明使用完两盒后效果并不明显,伍先生便拿着药店当初开的发票准备去讨个说法。当他到药店时却发现发票落款为“老百姓大药房”,天启药店则始终不承认曾卖药给他。 据伍先生回忆,当时天启药店的店主让他等一会儿,然后去后边开发票,他足足等了20分钟才拿到发票,发票上的药品名称却是“甲钴胺片”,店主告诉他,这是因为“天启平压袋”不好报销,所以才开成“甲钴胺片”。 当地媒体为此走访了老百姓大药房,店长李女士核查了发票票号后表示,伍先生所持的发票确实是他们店的。她说,只要顾客出示购药小票,要求药店开发票他们就有义务满足顾客的要求。这种情况可能是有人在老百姓药店捡了购物小票后开具的发票。 无独有偶,乌鲁木齐当地媒体近日也注意到药店开票不规范的问题。3月12日,李女士到乌鲁木齐市五星路某药店买感冒药,售货员给她开的医疗消费结账单上就只有药品费用,没有药品名称。记者走访了青年路、五星路几家药店发现,市民购药时,销售人员打印的电脑小票上只有购药时间及费用,多数市民都将其随手丢弃,或是根本不拿。 对此,当地药监部门表示,从5月1日起,药店开具购药小票时不标明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将给予处罚。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 据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购药时不要小票,或小票不详细,会给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带来许多麻烦。为给追溯、查证、处理药品质量问题提供重要线索来源,规范药品购销记录和行为,新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市民今后购药时,应索要销售凭证,并注意上面的内容写得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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