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下调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作者:江南医学 新闻来源:江南医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2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医学>福建下调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据福州晚报报道,15日,福建省物价局发布通知,再次降低福建省药品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比调整前降低了20%。 新规定与调整前的不同之处有:一是新规定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一律按中标企业单个品种合同总金额的0.28%收取,取消原规定招标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企业结算代理服务费,按招标医院每季度实际采购总金额收取,不得预收。 |
|
| [江南医学>福建下调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
| 医学课件 | 教学考试 | 医学图书 | ||
|
网友评论:(福建下调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www.zhenduan.net
[百度统计] |